首页|最新资讯|政策法规|重要专题|援外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办事指南|内部建设|中价协对外委员会|公众留言
 
 首页
 最新资讯
 政策法规
 重要专题
 援外业务
 对外经济合作
 办事指南
 内部建设
 中价协对外专业委员会
 公众留言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12号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686605
 传真:010-65680566
  对外援助项目招投标网络系统
 *申领CA证书
  *援外物资项目
  *援外成套项目
  *援外考察设计项目
  *援外施工监理项目
  援外项目评审专家专栏
  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系统
  赴韩劳务投诉邮箱
(自2003年11月1日起)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价协对外专业委员会 > 国际政策(政策法规) > 正文

埃塞俄比亚投资指南
2007-09-20 10:20  驻埃塞使馆经商处

  投资环境概况。 埃塞俄比亚(以下简称“埃塞”)现政府自1991年执掌政权以来,政局稳定,努力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推行市场经济和私有化经济,鼓励外国投资者到埃塞投资,积极改善投资环境,结合国情1992、1996、1998、2002年四次修改投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投资优惠政策,降低投资门栏,扩大投资领域,实行减免税优惠,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保护和服务等。另埃塞拥有较丰富的尚未开产的自然资源和原材料并具有7500万人口的潜在国内需求和充足的廉价劳动力。又地理位置也有利于同非洲、中东、亚洲和欧洲进行国际贸易并可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准入《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成员国、《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组织》(ACP)成员、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AGOA)和欧盟《除武器外一切都行》(EVERYTHING BUT ARMS)关于非洲产品免关税免配额的政策扩大出口。这些给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 埃塞政府1991年以来,一贯坚持实行对外开放,不断放宽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投资服务和管理,鼓励外国投资者到埃塞投资,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断降低投资额: 1996年投资法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投资额必须达到50万美元,与当地人合资投资额必须达到30万美元,外商从事咨询行业至少须投资10万美元。2002年公布新的投资公告第280号将外商投资最低投资限额从50万美元降10万美元,与当地合资最低投资限额从30万美元降至6万美元,咨询行业投资最低限额降至2.5万美元。并取消了当地投资者合资股份不得少于27%的限制。允许外商拥有不动资产和不受限制地雇佣外籍人员。
  扩大投资领域:埃塞政府为鼓励投资,不断开放投资领域。按照现行新的投资规定,除为政府保留、要求与政府合资、为埃塞人和其他本国投资者保留的领域以外的所有投资领域,均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为政府保留的领域有:全国输电网的供电变电和除信使外的邮政服务。为与政府合资的领域有:武器弹药制造和通讯服务。为埃塞人保留的领域有:银行、保险、船运代理、广播服务、使用飞机座位在20座以上的空运服务、零售贸易、经纪业、批发贸易(除石油及副产品外)、进口贸易、出口从本国市场购买的生咖啡、恰特草、油籽、豆类、皮革和不是被投资者饲养或育肥的活牛羊、硝皮业、旅馆(除星级旅馆外)、茶馆、咖啡店、酒巴、夜总会、餐馆(除国际和特色餐馆外)、旅游代理、贸易辅助和售票处服务、租车业和出租车服务、商业公路货运和本国水上运输服务、建筑维护和车辆保养维修、木材加工、清关服务、印刷业等。
  实行减免税优惠: 投资者用于投资项目的资本货物,如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以及相当于资本货物价值15%的零配件可免征进口关税,并可免税转让给同等资格的投资者。用于制造出口产品原材料的进口关税和进口货物税收可得返还。根据投资领域、地理位置和出口产品多少,投资者可享受免除所得税1至7年的优惠。如免税期间发生亏损,期满后可递延免税优惠。使用利润进行再投资,免2至3年所得税。投资期间用于研究和培训费用的税收可得返还。除咖啡外,所有出口产品和服务均免征出口关税和出口货物税收。
  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保护:埃塞政府已加入世界银行附属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及《国际投资纠纷解决公约》(ICSID),承诺对货币转移、征用和国有化、战争和社会动乱、毁约等有关的政治和非商业风险提供法律保护。国家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不被政府征用或国有化,并遵守双边投资协定。外国投资者可按当日银行比价将利润和红利、偿付外部贷款的本金与利息、技术转让协议有关的付款、外国投资者将企业出售、清盘或向当地投资者转让股份或所有权所得进项等兑成外汇自由、免税汇出境外。
  投资管理机构。 埃塞投资委员会为投资管理和促进机构。投资委员会具有法人地位的自治性公共机构,该委员会对政府负责,下设政策研究、法律、投资促进、许可证、礼宾、行政等部门。投资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由政府任命。
  投资委员会的职能为:提出并向政府呈报对本国和外国投资者有利的投资的政策和实施措施,检查和落实其执行情况;收集、编篡、分析和宣传埃塞资源潜力和投资机会的资料;向投资者提供咨询支持,联络和协调投资者、政府部门、地区政府和其他有关机构之间关系,为投资者牵线搭桥;根据投资需要,组织国内外展览、会议、培训和研讨等活动;办理投资注册手续,发放投资许可证,颁发贸易和营业执照,办理外商居留证和工作证,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批准与投资者有关的技术转让协定并为之注册;洽谈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双边协定;行使可能对促进和增加投资有帮助的其他职能。
  投资设立企业的有关程序。 投资者须获得埃塞政府部门颁发的投资许可证、工商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设立投资企业的有关程序为:投资者或投资者代理人备妥下述文件和资料--填写投资申请表--投资委员会法律专家和环境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合格后评估负责人审核--交公证机关对有关文件进行公证--公证后的文件交回投资局登报公告--投资委员会颁发投资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投资设备到位后,由投资委员会进行评估--投资委员会发放营业执照。
  办理投资许可需备文件资料:A、可行性报告; B、协议或备忘录(如是合资);C、公司章程;投资能力证明;D、投资许可申请表;E、争取免税待遇的机械设备种类和质量清单;F、如扩建或更新项目,需提交项目简介和实施项目的计划;G、如聘用外籍员工(高层管理人员除外),需提供埃塞当地人替代外籍员工的时间表和培训埃塞当地人的计划说明;H、如通过代理提出申请,需提供委托书;I、如拟投资技术转让,需提交有关协议书;J、护照复印件;K、护照尺寸相片五张。
  我国在埃塞投资介绍。 随着我国“走处去”外经贸战略的发展和埃塞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来埃塞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截至2007年3月,投资企业52家,总投资额约1.2亿美元。中国企业自1998年开始在埃塞投资设厂,从投资企业的性质来看,我国有企业来埃塞投资的位数不多,建议加大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来埃塞投资。从投资方式来看,因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差异,建议以独资的方式在埃塞投资。
  (文章来源:驻埃塞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我向安哥拉提供紧急医疗援助首批物资对外移交    2005-04-22 08:58
坚持开门搞教育 广泛听取意见    2005-03-25 09:27
经济合作局认真开展集中学习 交流讨论心得体会    2005-02-06 09:25
经济合作局认真开展集中学习 交流讨论心得体会    2005-02-06 09:13
经济合作局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李荣民同志做动员报告    2005-02-04 11:2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