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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关于援外成套项目施工进度信息快报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05-14 08:51  文章来源:综合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援外成套项目实施进度,获取项目各环节的实施信息,妥善处理和解决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援外成套项目实施管理水平,我局根据有关援外规章制度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了援外成套项目施工进度信息快报制度。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成套项目施工任务的总承包单位,按项目所在国别的不同,负责向我局相关项目处(项目处分管地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送项目实施进度信息。
  二、承担成套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履行投标承诺,按照《援外成套项目施工进度表》(附件2)格式,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施工准备阶段每两周一次;开工至竣工移交期间,只报送开工、中期验收、竣工验收、对外移交等关键节点的进度情况即可,不需定期报送此表。凡涉及项目进度(对外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发运、施工人员派遣、开工等)、质量、安全、项目组主要人员调整、项目设备材料变更、设计变更等重大问题,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有关信息。
  三、各实施单位须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实施进度信息的报送不能替代原有的项目实施情况简报。
  五、项目实施企业履行本通知规定的有关情况,将纳入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范畴。
  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我局综合处联系。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关于援外成套项目实施进度信息快报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合促综发〔2005〕3号)自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经济合作局有关处联系方式
   2.援外成套项目施工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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