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政策法规|重要专题|援外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办事指南|内部建设|中价协对外委员会|公众留言
 
 首页
 最新资讯
 政策法规
 重要专题
 援外业务
 对外经济合作
 办事指南
 内部建设
 中价协对外专业委员会
 公众留言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12号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686605
 传真:010-65680566
  对外援助项目招投标网络系统
 *申领CA证书
  *援外物资项目
  *援外成套项目
  *援外考察设计项目
  *援外施工监理项目
  援外项目评审专家专栏
  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系统
(自2003年11月1日起)
当前位置: 主页 >  援外业务 >  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  招生办法及下载文件、表格 >  正文

关于2007年援外培训项目对外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03-07 15:07  文章来源:经济合作局培训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各驻外经商机构、各有关承办单位:
为使2007年援外培训项目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于2007年援外培训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国内将改变传统做法,不再逐个项目发送招生通知,请按商务部1月24日和2月8日通知发送的2007年援外多边培训项目计划和有关要求即开始办理对外招生事宜。对于上述计划中未明确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和/或承办单位等有关项目信息,以及下半年可能追加的项目信息,我局将陆续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经济合作局子站(jjhzj.mofcom.gov.cn)发布,请注意及时查看。其他项目情况如有变更,也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二、援外培训项目的对外招生工作由我驻外经商机构按计划国别和人数统一办理,如受援国确需增加招生名额,须报我局研复。有关招生情况请及时通报我局及相关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应加强与我驻外经商机构联系,及时跟踪、了解对外招生情况。各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招生,如有特殊招生对象,可向有关驻外经商机构推荐,由其视情通过驻在国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各承办单位须在办班前3个月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我局审定。我局将于办班前2个月将各承办单位提供的中、外文本的官员研修班培训项目日程安排、项目简介(包括举办地和参观地的气候情况)和实施单位简介,以及技术培训班的《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等资料登录我局子站,供各驻外经商机构对外招生使用。
四、请各驻外经商机构按照我局2007年3月2日的通知要求及时向来华参加官员研修班的学员发给《邀请函》和《官员研修班手册》,并向来华参加技术培训班的学员发给《录取通知书》(有关文件内容或格式见我局子站)。各驻外经商机构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参训学员填写邀请函回执和学员信息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存你处备查),加盖你处印章后于学员来华前将该信息表复印件报送我局。请提醒参加官员研修班的学员赴华时随身携带《邀请函》及回执和学员信息表,参加技术培训班的学员随身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学员信息表,并在报到时提交有关承办单位。
五、从2007年 1月开始,来华参加技术培训班学员的国际往返机票和中转费改由中方负担。请各有关甲类经商机构按商财字(2007)26号文的要求为来华学员订购机票、支付中转费(如须经第三国中转,非洲、拉美、南太和中亚地区的学员每人往返总额200美元,其他地区学员每人往返总额100美元)和办理结算。各有关乙类经商机构仍按照以往做法负责为来华学员订购机票并垫付机票费和中转费,如有困难,可将学员护照复印件和建议航线于开班两周前报我局委托国内航空代理机构协助购票。
六、请各驻外经商机构及时将技术培训班或官员研修班学员的行期及航班通知有关承办单位,以便安排接待事宜。
七、各驻外经商机构和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对外招生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我局人力资源项目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姜灏,曾仙丽,联系电话:65687102 / 65686752,传真:65686875,E-mail: jjhzjpxc@126.com)。
特此通知。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七年三月二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关于公布各驻外经商机构联系方式的通知    2008-04-16 10:00
关于确定“航空安全管理官员研修班” 举办时间并调整举办地点的紧急通知    2008-04-14 15:40
关于做好2008年援外培训项目对外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8-03-21 14:32
关于对2008年部分援外培训项目举办时间进行调整的紧急通知(3)    2008-03-20 13:51
关于发布《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学员手册》和援外培训项目《邀请函》(英文版)的通知    2008-03-19 16:53
关于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培训班(第八期)相关事宜的通知    2008-03-14 17:01
关于对2008年部分援外培训项目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紧急通知(2)    2008-03-13 16:42
关于对2008年部分援外培训项目举办时间进行调整的紧急通知    2008-03-11 17:17
关于向来华参加我援外培训项目学员统一发放《邀请函》和《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学员手册》的通知    2008-03-06 09:50
关于报送援外培训项目情况简介的通知    2008-03-03 10:2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