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援外培训项目招生通知发送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
2005年,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援外培训项目工作,项目数量将有较大增加。对外招生工作是援外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完成项目的保证。针对每年援外培训项目相关通知发送范围广、内容多、时效性强的特点,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传递信息,减少行政开支,我局将试行招生通知新的发送方式,即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经济合作局子站(jjhzj.mofcom.gov.cn)发布援外培训项目的招生通知和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工作要求、培训班概况、招生简章等。
请有关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名单附后)高度重视培训项目招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每周数次查阅经济合作局子站,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接收并下载招生通知的有关文件,确保及时按要求完成招生工作。
为演练上述做法并评估其可行性,请有关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看到本通知后,于6月30日前在“接收确认表”上予以确认。
经济合作局项目四处联系人:姜灏
电话:(86)010-85226613
传真:(86)010-65135810
电子邮件:jianghaozi@hotmail.com
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2005年来华参加培训学员的国别
亚洲地区(35国): 朝鲜、蒙古、柬埔寨、老挝、越南、缅甸、阿富汗、孟加拉、尼泊尔、马尔代夫、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东帝汶、伊拉克、约旦、叙利亚、也门、黎巴嫩、巴勒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
泰国、土耳其、巴林、伊朗、阿曼、不丹
非洲地区(53国): 马里、加蓬、喀麦隆、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刚果(金)、刚果(布)、塞拉利昂、佛得角、科特迪瓦、利比里亚、赤道几内亚、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利亚、中非、尼日尔、坦桑尼亚(桑给巴尔)、赞比亚、乌干达、津巴布韦、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安哥拉、莱索托、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毛里求斯、塞舌尔、科摩罗、布隆迪、卢旺达、吉布提、苏丹、毛里塔尼亚、阿尔及利亚、埃及、摩洛哥、突尼斯
南非、利比亚、马拉维、斯威士兰、布基纳法索、乍得、冈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
拉美地区(17国):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乌拉圭
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墨西哥、智利、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巴拉圭
加勒比地区(16国):古巴、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卢西亚、巴哈马、圭亚那、苏里南、巴巴多斯、多米尼克、格林纳达
圣基茨和尼维斯、海地、多米尼加、 圣文森特与格林纳丁斯、 伯利兹
南太地区(14国):斐济、密克罗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萨摩亚、汤加、库克群岛、瑙鲁
马绍尔群岛、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帕劳、图瓦卢、纽埃
欧洲地区地(11国):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摩尔多瓦、乌克兰、白俄罗斯、塞尔维亚和黑山
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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